【信息時間:2025-04-01閱讀次數: 】
杭州市松江區佘山鎮我們政府機構
通告
黃其付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3月28日作出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、《附有失法鋼結構建筑的不走產判定書》,現因利用《燕趙人們礦山安全法訴訟案程序訴訟案程序法》歸定的其它辦法是無法發送,行政規章《燕趙人們礦山安全法訴訟案程序訴訟案程序法》九十六條的歸定,向你通告發送《責成有效期拆出取決于書》、《附違背法建筑工程施工的不東產認證書》,自愿出本公司公告生效日起,經由三十五日,即稱為發貨。
掃描件:
1、《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》(滬松佘府責拆決字[2024]第140102號)
2、《附違反法古建筑的不能固定資產舉證書》
二〇二5年十一月三日